创业资助项目

申报条件

(一)参赛企业资助项目 1.参加上一年度深创赛且晋级半决赛,或者参加省赛并获奖; 2.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依法注册,且注册成立时间在指定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以后; 3.指定年(以官方通知为准)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申报项目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 1.参加上两度深创赛且晋级半决赛及以上,或者参加市赛并获奖; 2.在深圳市依法注册企业,且注册成立时间应在参加深创赛或者市科技行*主管部门主承办的大赛当年截止报名日期之后,企业股东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之一; 3.申报项目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 4.作为企业股东的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与其他参赛项目人员之间就申请资助达成一致。

(三)其他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项目申请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资金,申请单位未列入“深圳信用网”国家或深圳市黑名单。

办理流程
辅导准备材料
申请
审查
审批公示
拨款
材料清单
1.创业资助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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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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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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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一年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在申报主体缴纳的社保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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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审批时限

约120个工作日

资助标准
  1. 1.单个参赛企业资助项目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参加省赛获奖且获得省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省资助额度,且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的 50%。
  2. 2.单个参赛团队资助项目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