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3年中华老字号申报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630 次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商流通规发〔2023〕6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252号)有关规定,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深圳市2023年中华老字号申报工作指引》。请各有关企业按照指引内容,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出申报。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按规定组织审核、遴选等程序。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8日

申报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5日


推荐方式和推荐数量


(一)推荐方式

企业自愿、自主申报,经审核后,对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评价指标》,择优纳入推荐名单,由市商务局推荐给商务部,后续流程为商务部评议及公示,完成中华老字号认定。


(二)推荐数量

2023年我市推荐数量上限为5家企业。


中华老字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


2.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


3.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中华老字号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2.依法拥有与中华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中华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3.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


4.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6.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7.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